按照省残联康复部关于对身残志坚青年李小艳予以支持康复治疗的精神,2014年12月31日,咸阳市长武县身残志坚的女青年李小艳来到我院,进行术后康复训练。
李小艳是长武县亭口镇安家塬村人,2010年1月,突患脊椎胶质细胞瘤,导致下肢失去知觉,经唐都医院手术治疗,病情得以控制,为得到进一步康复训练,通过联系,陕西省康复医院对李小艳同志进修康复治疗。
李小艳自幼喜欢文学,手术恢复期间,她以坚强毅力,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尝试小说创作,一年半时间创作《小姑》、《光棍村的蜕变》、《接力棒》、《一缕阳光》等多篇短篇和中篇小说。这些小说在咸阳市文联小说刊物《渭水》陆续刊登。李小艳身残志坚、顽强拼搏的精神受到了长武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在长武县进行了广泛宣传。她在住院治疗期间,还将以我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有关素材,创作散文或短篇小说,表达对残疾儿童的关爱。
目前医院正在开展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院将全力对李小艳进行康复治疗,让她感受到省残联对她的关爱,感受到康复医院的温暖,让她用手中普普通通的笔,讴歌时代的真善美,创作出残疾人康复事业的优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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