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保安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现就我院招用保安队员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录用条件:
年龄在年满20岁以上30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的优秀青年,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不良记录。复员军人、警技校毕业生、体工队队员及有保安证者优先。
二、福利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1300元,正式录用后参照本院聘用职工待遇标准对待;医院统一给保安队员办理员工办理缴纳养老、医疗、医疗保险等险种。
三、试用期限规定: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取得保安资格证后方可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享受医院聘用制职工相关待遇。
四、考核规定:
保安队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医院规定,服从保卫科管理,听从指挥,服从命令,接受规定考核。保安员在服务过程有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医院有权依法向其追究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保卫科:88211692
黄军武:18966932179
2010-7-15
版权所有:陕西省康复医院 地址:西安市电子城电子二路52号 邮编:710065
电话:029-88210679(患者咨询) 029-88226730(院办) 029-88217822(医务部) 029-88248120(急诊办)
医院邮箱:sxskfyy@126.com 院长邮箱:sxskfyy@163.com
陕ICP备13001022号